青海新闻网讯 消费者寄了钱却不见商家寄货来,即便是寄来了,货却与宣传的大相径庭,现在市场上一些广告商品邮购已经成为消费“陷阱”。
3月9日,市民张先生在网络上发现某邮购公司寄发的广告上的样品“照相机”很精致,价格比同类型的商店销售价格低近100元。他将购买照相机的280元钱汇到了邮购公司。根据邮购公司“款到发货”的承诺,张先生连续3天跑到邮局查询,发现该款不仅汇到了邮购公司,而且早已被人取走,可是照相机始终没有见到。然而张先生写信到公司询问,信件却因找不到公司的地址而被退回。
省城某学校的学生孙某,在学校的公共信息栏上发现一份邮购手表的广告。她根据邮购信息的广告,寄钱给这家专卖店,要求邮购一块女式手表。不到一周的时间,一款漂亮的手表就寄到学校。但是,这块手表不仅与宣传的不一致,而且粗制滥造,时间走走停停,才用了几天就坏了,孙某打电话给该邮购商店,要求退货,但得到的回复是,退货不行,维修可以,维修费用要孙某承担。(记者:赵仰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