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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2003年第15号警示
吃火锅是四川人的一项重要饮食习惯,随着火锅饮食文化的发展,不少地方即使吃中餐都有加配一道小火锅的吃法。而小火锅通常使用的是固体燃料,但为了节省成本,一些县的小火锅经营者,通常直接使用液体酒精,这样便存在很大的事故隐患。 四川省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要注意消费安全,不要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就餐。特别是当发现经营者用酒精作燃料的情况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添加酒精,即必须在装有液体酒精的灯或炉子完全熄灭并降温后,方能加入酒精;严禁给正在燃烧的酒精炉添加酒精;熄灭酒精灯或炉子时,严禁用嘴吹,正确的方法是用灯盖或石棉垫盖灭。 同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理顺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将长期处于监管“真空地带”的酒精燃料的使用很好地管起来。另外,四川省消委要求全省各市、县消(委)协组织主动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精燃料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冬季来临前对餐饮行业使用燃料的安全性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者要认真督促整改。同时,要在消费者中大力宣传酒精作为燃料使用的安全知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