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健康3.15 >> 医药类 >> 正文
网上购药当心买来病
http://www.39.net     时间:2004年10月29日

   本报10月28日讯 7月8日,国家药监部门公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网上售药。《办法》至今已实施三个多月,但网上售药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有的还销售医疗器械,连处方药也不需要任何医生处方。有关部门表示,网上销售的药品很难保证质量,提醒市民不要网上购药。

 
  槐荫区的丁先生在一家医药网上看到可以网上购药,药价比市场价便宜不少,而且买抗生素类处方药也不用医生处方。丁先生就从网上订购了一些抗生素类处方药,对方承诺两三天会寄到,谁知付款十几天才收到,而且生产厂家与网上宣传的也不同。丁先生服药后出现了过敏反应,只好去了医院,医生告诉他,他不宜使用此类抗生素。

  记者浏览了一些购物网站和药房网站,发现很多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网上公开销售,其中不乏抗生素类处方药。记者电话与网上售药的北京一家大药房取得联系,表示现在国家禁止网上售药,询问从网上购药会不会出问题,工作人员说网上售药价格便宜,公司不会有问题,处方药也不需要医生处方。当记者询问有无发票时,工作人员称没有发票。

  济南市药监局市场处刘处长表示,网上售药违反了国家规定,网上购药手续不但不规范,万一发生纠纷时调查取证也困难,难以查处。刘处长还表示,网上购买的药品,在质量上难以保证,一些抗生素类药品如果不遵医嘱,容易引发危险,他提醒市民要通过正规渠道购药,不要在网上购药。

  合肥市的姚先生患有皮肤病,通过网上交易买了瓶药,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却无任何效果,经专家鉴定,该药属不符合国家生产许可的药品。

  日前,有人在网上销售一次性人工处女膜和修复液,被上海市药品稽查大队查获,经检验发现产品均为假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但提供的药品信息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众网-39健康网 作者:刘海鹏

            【专家热线】  【进入论坛】  【网上投稿】 【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 “C0骨痛宁胶囊”是假药 (2004.10.29)
  • 药品打假为何不点名? (2004.10.25)
  • 专业染发知识大揭秘 (2004.10.14)
  • 自行染发不可不知 (2004.10.14)
  • 染发 选择适合自己脸型的 (2004.10.14)
  • 看包装识假药 (2004.09.27)
  • 假劣药品满地厕所兼做仓库 (2004.09.27)
  • 安徽省巨奖鼓励举报假药 (2004.09.16)
  • 进口药品入境后不再免检 (2004.05.13)
  • 医院提笔下“药” 食品保健用品写进处方 (200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