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合同到期了却拿不到钥匙,房开商一拖再拖";"小区物业管理费超高,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各执一词";"停车位管理费条件苛刻";"当初说以自愿为原则,如今却强行要求缴纳管道燃汽费才能拿到钥匙""房屋质量问题频频发生"……而相关部门却把问题的皮球踢来踢去,如此一来,苦的是业主,累的也是业主,没有人愿意花钱买罪受,尤其是关系到自己一辈子的房屋问题,一年一度的3·15到来之际,业主们要如何兑现自己的幸福?
这或许是个沉重的话题,也是个已经让消费者厌倦了的话题,只是无奈之下,"维权"--还是不得不让人们时刻挂在嘴边。对属于不动产的房地产而言,不少人辛辛苦苦赚了一辈子钱才能买一套房子,有谁不想自己住得自在住得舒坦?有谁不想开开心心地乔迁新居?但从房屋签合同到实地装修,甚至已经入住了一段时间后,层出不穷的问题还是让不少业主们操碎了心。那些看起来好象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在业主看来就成了"大"问题。这个大,不仅仅只是在于花钱,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在于出现了问题却得不到及时解决。
时常看到有关楼盘项目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相关报道,有的业主甚至把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辩驳当中,自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然而,笔者认为,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部门,是必须要负起一定责任的。一个项目从施工建设到最终完工交房,开发商们无非不就是想把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推销出去么?一个楼盘从默默无闻到人们耳熟能详,前期靠的也就是广告效应,而消费者从不了解到最终在合同书上签字,最主要的还是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不管是自己住还是用于投资,既然愿意把钱掏出来,自然就希望能够得到自己最终满意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而有关部门又不能及时处理的话,不免会在消费者的心里留下了一道伤痕--花钱事小,受骗事大。
说到"骗"或许严重了点,但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就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了。有的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甚至还和业主们玩起了文字游戏,想以此推卸责任,但为什么他们不把自己的位置和业主们调换一下来考虑,倘若自己处在相关问题中得不到解决,自己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毕竟房子不是衣服裤子,也不是其他的小商品,受了骗,吃了亏,以后记得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好,这是房子,是用尽一个人一生的心血去购置的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倘若出了问题,找谁去讨说法?
3·15又到了,大街小巷,广播电视都纷纷为这个日子吹响了号角,可是一年就一个3·15,那些堆积如山的问题,尤其是广大业主所关心的房屋质量问题要何时才能得到最终的解决?业主们的心里不免打起了个问号。但笔者认为,其实没有人愿意无事生非,业主们只不过希望有关部门的"传球"游戏可以早日结束,开发商(物业)们能够早日兑现他们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