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关于胎盘的管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各医院的做法各有不同,但基本都是集中处理,不返还产妇。 |
| 我个人认为,胎盘是人体的一部分,应该归个人所有。但现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超出了医疗的范畴。 |
| 病人手术截下的东西(如肉瘤)一般都由医院处理,所以胎盘也不给产妇。再说如果产妇有肝炎、性病或其他传染病,胎盘流传出去会影响到许多人的健康安全。 |
| 胎盘源自产妇,理当归产妇所有,这个问题从民法角度推理就可适用,用不着单独立法。
|
| 胎盘的所有权应该归产妇和婴儿共同拥有,医院无权处理,尤其是当它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医院更无权交易。 |
|
|
| 有人说胎盘是大补的东西,医院里的医生和护士吃胎盘,可它毕竟是人身上的一部分,想到自己的胎盘被别人吃掉了,实在让我无法接受,想想都觉得恶心。这是对所有产妇的不尊重! |
| 我的一位朋友在本市一家医院生了一个男孩,当时曾向医生提出能否把胎盘给她,结果被对方拒绝。胎盘是从产妇身体里取出来的,为什么不能给产妇?当年生小孩的时候,根本没有向医院要自己的胎盘,不是没有想过而是不敢想 |
| 或许正是因为“不敢想”的人不在少数,才使得医院已形成了习惯,根本不向产妇或家属 打招呼就理所当然地将产妇的胎盘自行处理。但是随着人们消费心理的日渐成熟,提出异 议的人正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胎盘该归谁的争议也正愈演愈烈。而医院到底有没有权力 无条件地处理胎盘?产妇是不是该有知情权?对于胎盘的处置权问题,国家又还没有明文 规定,都按各医院自己的规定办,于是才上演了这一幕幕不同的医院倒卖胎盘的事件。从 此一份关于胎盘处置权政策的文件迫在眉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