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9健康网》报道,10月9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区“强迫性”组织数百名将于明年毕业的本科生献血,对符合献血标准却拒绝献血的学生将依校规进行处罚:取消已经获得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和公费医疗的资格;取消预备党员的入党资格;不给学生发学位证等等。学校能强迫学生献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显然,这说明学校没有权利强迫学生献血。
现在一些高校接受了一定的献血任务,如果完不成任务,就可能拿不到相关的血证。这样,学生和教职工在校医院看病需要用血时,就有可能不能用平价血而要用高价血。另外,完不成献血任务,学校也可能因此在评选先进单位方面受阻。这样,一些学校为了完成有关部门分配下来的献血指标,置学生健康于不顾,强迫献血。尽管这些高校称,这是为完成献血任务而采取的无奈之举,但是,这种做法,不仅不合常理,而且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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