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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艾滋病团险的非道德窘境
http://www.39.net     时间:2005年12月28日

  据国家卫生部统计,截至2005年上半年,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总人数增至近100万。中国成为世界艾滋病感染率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在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条款中都有这样一条,“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作为一种特殊的疾病,艾滋病始终被中国保险业排斥在业务范围之外。

  今年,一直对艾滋病视如猛虎的中国保险业大胆试水。9月份,太平人寿首次在中国推出艾滋病团险。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不少艾滋病患者对此并不买账,反而认为该险“强化了对真正弱者的偏见和歧视”。

  保险业涉足艾滋病

  实际上,早在2003年,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一些保险公司已将艾滋病纳入承保范畴,但在客户对象方面有所区别:新华人寿只针对医护人员;太平人寿则在“怡康”“益康”两险中规定: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意即不排除艾滋病,但也划定了承保条件—输血导致。

  今年9月,太平人寿推出的“艾滋病团险”通过了中国保监会认证备案。客户目标为特定群体、特定职业,比如医护人员、公检法领域等这些有可能与艾滋病传染源涉及、接触的行业。太平人寿各地分公司均可销售此险,但河南、四川除外。

  太平人寿产品市场部总经理王玉红称,公司开发艾滋病团险的初衷是市场需求。艾滋病团险赔付细则为: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并能出具公司指定或认可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确诊证明,符合合同规定的,公司照此约定的保险金额付给保险金。保险期间为1年,可续保。保险金额为1万元/份,每位被保险人限买30份,即保额最高不超过30万。

  保险公司除外责任包括: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吸毒感染;血友病患者;因医护人员过错发生医疗事故导致的感染;非医院接受输血或接受未经检验合格的血液产品。投保前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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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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