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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卖药为啥不卖外包装

www.39.net  2007-04-17  39.net

  近日,烟台市民姜某在医院开了处方后到药店买6盒“盐酸左氧氟星注射液”。店员从货柜里拿出药,然后将外面的包装盒一一拆开,用皮筋将针剂捆好。姜某问为何不给外包装,店员称是厂家要求的,如果把包装盒给了消费者,以后就不给供货了。

  店员没有向顾客姜某说实话,了解药品营销内情的人都知道,药店之所以不卖给顾客外包装,实际上是怕自己违反“潜规则”的事让外人知晓后,给自己和向其供货的厂家业务员惹来麻烦。一般来说,厂家都雇有许多业务员,而每个业务员都有自己的销售区域,甲不能把手伸到乙的地盘,乙也不能到甲的势力范围来做生意。如果谁违反了这一“潜规则”,则会受到厂家的处罚。可是,总有些人为了利益,暗中破坏“潜规则”,偷偷地以让利为诱饵,向不属于自己势力范围内的药店供货。由于这种做法是暗中进行的,为防止“走漏消息”,业务员与药店私下商定,销售时将外包装拆下,以“消灭”证据。

  可这种拆下药品外包装销售的做法,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首先,药店没有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的药品。消费者在付款后,他就具有了要求药品完整的权利,否则他有权提出赔偿要求。药店将药品的外包装拆下后,药品的销售已经不再完整,消费者的权益被“截留”。其次,这容易给消费者的用药安全造成隐患。药品的外包装上有许多顾客可以利用的信息,顾客通过外包装可以学到一些诸如药品的不良反应、用药注意事项、如何保存等知识,药品没有了外包装后,顾客用药没有了参考信息,用药就会变得盲目。同时,外包装被拆下后,药品的保存难度加大,给顾客的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

  药店不能把自己违反“潜规则”带来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不能因此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而业务员也要自觉遵守厂家规定,不要“越轨”销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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