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一五○医院院长高春芳在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揭开药价翻着滚儿往上涨的秘密时说:“一瓶200毫升的氟康唑出厂价只要4元,在卫生系统招标中涨到25元,卖到病人手里就狂涨到76元。”(《院长委员揭秘药价》,刘世昕,《文摘报》,2005年3月10日。原载《39健康网》,2005年 3月5日)
按招标的目的和道理讲,一瓶200毫升的氟康唑出厂价只要4元,在卫生系统招标中涨到25元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只能出现招标得到的价格低于4元的结果,除非卫生系统招标做了假。在没有实证以前,就先当卫生系统招标没有做假。
还是接着看刘世昕记者报道的下文:“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向物价部门申报出厂价时虚报生产成本,把庞大的促销队伍的开支、回扣、提成以及药品的广告费、宣传费等都打入药品成本,提高出厂价,增大实际售价和批发价之间的差额,给自己和批发商留出较大的‘让利空间’。”扣除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向物价部门申报出厂价时虚报了生产成本这一条后,药品生产企业向卫生系统招标的投标价还含“有庞大的促销队伍的开支、回扣、提成以及药品的广告费、宣传费等都打入药品成本,提高出厂价,增大实际售价和批发价之间的差额,给自己和批发商留出较大的‘让利空间’。”这说明,氟康唑4元的出厂价和25元投标的出厂价不是一回事,前者可以简单地视作制造成本加一定的利润,后者可以简单地视作为完全成本加一定的利润。在招标过程中,卫生系统招标得私利或许是“回扣行规”,即中标价中已包含了一定的回扣。
就算一瓶200毫升的氟康唑从药厂4元的出厂价到卫生系统25元的中标价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从卫生系统25元的中标价到卖到病人手里狂涨到76元就可能没有太多的道理了。刘世昕报道:“医院所购的药品主要由各地卫生系统统一组织的药品招标中的中标企业提供”。因为医院已不需要出庞大的促销队伍的开支、提成以及药品的广告费、宣传费了,甚至于库存都可以不要,医院卖给病人的一瓶200毫升的氟康唑的成本毛利率可能已接近于204%(76元减去25元除以25元后再乘以百分之百),这里或许有暴利之嫌。
药厂、医院、病人是一个生态系统,缺一不可。虽然人们相信药厂、医院赚取合理的利润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病人的福音,但是药厂和医院应该明白病人是药厂、医院、病人这个生态系统的中心环节,同时别忘了病人还有中草药可依。写到这里,笔者脑海中闪过如下建议:有关部门在审批医药广告时,必须一个西药广告带一个中药广告,这不仅对病人有利,对中医有利,对农民增收有利,对环境保护也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