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期临床研究安全性分析显示,阿德福韦酯不良事件发生率在代偿性肝病成年患者中与安慰剂组相似,并且在随后48周的随访中,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亦与安慰剂相似。停用阿德福韦酯后,25%的患者肝炎加重,但通常为自限性,代偿期肝病患者发生失代偿的危险不增加,但相同情况发生于失代偿肝病患者则较危险。因此建议患者在停用阿德福韦酯后,至少应密切观察6个月。阿德福韦酯10mg/日被认为是安全剂量。阿德福韦相关肾毒性的定义是:血清肌酐比基线值升高≥0.5mg/dl,或血磷<1.5mg/dl。阿德福韦酯全球Ⅲ期临床研究中的492例患者接受了109周的治疗,其中2例出现血清肌酐升高>0.5mg/dl,无1例血磷降低。在连续治疗5年的HBeAg阴性患者中,不足1%的患者发生血磷<2.0mg/dl,仅3%的患者血清肌酐较基线升高>0.5mg/dl。因此阿德福韦酯10mg/日长期治疗安全性良好。对于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调整用药剂量,并且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肾功能,尤其是血清肌酐和血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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