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的风险期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期。处于关键期,最重要的是根据完善监管体制的需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提高预防控制能力。
200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项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近年来全国31个城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食品企业良好的生产操作规范和HACCP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试点工作。
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各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框架体系和预防性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此项工作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覆盖28大类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的基本框架,这项工作要以行业协会为主,逐步在食品各行业中推开此项工作。
从2006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察司有计划、分步骤地选择一些重点食品行业,开展建立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试点工作。2006年3月,腐竹行业、饼店行业启动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规范试点工作。2007年,试点工作扩展到复配食品添加剂行业、酱油行业、坚果行业。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试点工作正扎实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将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地区作为试点突破口,以利于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第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组织牵头,依靠地方政府,以龙头企业带动开展工作,以利于形成权、责、利明确的工作机制。
第三,着眼于专项整治,规范生产,促进发展,强化责任,降低危害,以利于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
第四,把水平低一点但覆盖范围广、具有很强辐射能力的中小企业作为试点工作重点,以利于工作全面开展。
第五,强化试点工作宣传,开展《规范》培训和学习,以利于营造食品安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胡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