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入梅以来,湖北省多次出现强降雨过程,部分县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的形势,为切实做好防汛抗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湖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强对受灾地区捐赠食品质量的监督抽验,严格监控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防止使用病死畜禽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再加工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受灾地区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小零售商店、小餐饮店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通知指出,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针对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的环节,开展宣传工作,增强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胡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