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有“医用氧”字样的氧气瓶
一直在西宁工作的罗克良多年来患有心肺病,去年3月病情复发,住进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老罗的病情很快好转。家里人就把他接回老家铜川市安心休养。但没想到几个月后,老罗却突然因为吸了冒充医用氧的工业氧,导致呼吸衰竭不幸死亡。
记者调查发现,陕西和云制氧厂医用氧和工业氧是同种气体,而且在没有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和云制氧厂生产的氧气以医用氧临床试验的名义销售给岑溪市中医院,而岑溪市中医院既没有对和云制氧厂的资质进行核查,也没有要求其提供医用氧质量合格证、每一批次的检测报告,就购进所谓的医用氧供患者使用。
女儿罗亚惠回忆,为了照料患有心肺病的父亲,全家从青海省西宁市搬回老家陕西省铜川市,并让老罗住进了铜川市的一家医院。在医院治疗期间,老罗的病情很快有了好转,七天后老罗就办理了出院手续。“医生建议氧疗能缓解他的病情。”罗克良的女儿罗亚惠说。
罗亚惠通过熟人介绍从华圣气体有限公司购买了医用氧,让父亲进行吸氧治疗。但这种氧气有一股异味。“他当时就跟我说氧气有点发臭,当时我没往心里面去,总觉得病人的嗅觉可能有点毛病。”罗亚惠说。
一个月后,老罗竟然开始不停地流清鼻涕,还出现了头晕、呼吸困难等症状。而此前老罗患心肺病住院期间吸氧从未出现过这种症状。但老罗还是坚持每天吸氧。在5个月的时间里,老罗吸了34瓶氧气。“直到那天我把这瓶吸完的气换下来,竟发现上面写的是工业氧。”罗亚惠说。半个月后,老罗因为呼吸衰竭悄然离世。

事件调查·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蒙事
华圣气体有限公司是当地最大的气体经销商,经营的气体包括工业氧气、乙炔等。经营医用氧必须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但华圣气体有限公司并不具备经营医用氧的资质。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经铜川市耀州区药监局认定,华圣气体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医用氧事实确凿,同时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属于假药。目前,当地药监部门正在对华圣气体有限公司涉嫌以工业氧冒充医用氧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深入发现·医院氧气瓶没贴合格证
岑溪市中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每天的住院病人在100位左右。按照《医用氧》标准规定,医用氧气瓶必须专瓶专用,同时还要标上“医用氧”字样,但记者查看了医院使用的50多个氧气瓶,发现只有两瓶标有“医用氧”字样。
按规定,医用氧出厂时应该贴上医用氧质量合格证。但医院的病房和走廊摆放的氧气瓶都没有贴合格证。记者看到,这些没有贴质量合格证的氧气瓶上也没有标明生产厂家,只标有“桂D和云”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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