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李东是交城人,在省城一家耐火材料厂打工9个月后,他被诊断出尘肺病,再也不能干活了,而且现在一刻也离不开氧气瓶。其母亲哭着说:“我们真不知道粉尘能要了人的命。” 事实上,很多人和他们母子一样,并不清楚职业病及其危害性。据统计,我市目前存在有毒有害因素的中小型企业涉及到建材、煤炭、采矿、冶炼、水泥、铸造、化工、机械、制药、印刷、家具、制鞋、箱包、皮革、玩具、装饰材料、工艺美术等10多个行业、300多家单位,涉及工人11万多人,职业病在时刻威胁着他们。可是,很多人对此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
据介绍,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人一旦患上慢性职业病,寿命将缩短,生存质量大大降低。职业病危害大的相关行业劳动者,在享受工作带来的物质生活时,其身体都不同程度地遭遇职业病负作用的侵袭。
从事了20多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太原市卫生监督所李怀应所长不无忧虑地说,职业病隐患危害大,他给记者看了两幅对比鲜明的CT图,一幅是正常人的肺部,看上去均匀细密,整个肺部呈深色;另一幅则是职业性矽肺病患者的肺部,看上去肺部已经成了棉絮状,颜色发浅,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此外,警察、教师、纺织工人易患下肢静脉曲张,公司白领、媒体、科研等从事脑力劳动的人群易患失眠症、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疾病,而从事装修、耐火材料生产、化工生产的一些农民工,则由于长期处于污染物质浓度高的环境,易出现中毒等身体不适症状。
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负责人说,严重的问题是,出现职业多发病症状者不少,而到职业病门诊就诊者却少。这些人大多是家庭贫困的农民工,没钱治病。他们中间很少有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的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面临的职业病威胁。近年来省城没有发生大的职业病危害事件,但这并不代表不存在职业病危害,有的职业病在人体内会潜伏十几年后才发作。这些病多表现为呼吸、消化、皮肤等方面症状,而大部分人发病后首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直至病情加重时,才发现根源在于自己从事的工作。
二
一位小伙子告诉记者,他们单位虽然给部分车间配备了防尘和防噪设备,但那只是摆设,因为除尘设备太费电,有时候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才不得不开,平时都处于关闭状态。这是很多企业漠视职业病的缩影。虽然卫生部门对职业病防治的力度越来越大,但总有一些企业只顾营利,置工人的健康于不顾。
从去年6月开始,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企业进行的检查中发现,该厂部分岗位存在噪声、苯类化学品、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如果防护设施不到位,员工就有患苯中毒、尘肺、听力损伤等职业病的危险。近年来,该厂也没有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过健康体检,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也未进行危害程度检测。据此,执法人员对该厂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06年11月底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11月27日前完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评价;12月30日前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同年11月下旬,执法人员连续3次到该厂查看其整改结果,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该厂工作人员均以“领导不在”或“我们下次一定改”等理由推托。有关负责人说,卫生监督部门会继续协商解决该厂的问题,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不少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无情地牺牲了工人的身体健康。同时,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方面,也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相关服务机构短缺等。目前,省城专门从事职业卫生监督的人员只有二三十人,而他们要监管11万多工人,提供职业性健康体检、现场有害因素监测、建筑项目评价等服务,人员严重不足。
针对一些企业职工面临职业病威胁的现实,有关部门建议要加大管理力度,对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工人进行大规模筛查;建立奖罚制度,对职业卫生工作做得好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充实职业卫生监督和服务队伍,缓解职业卫生监督难、服务难的局面。人们在择业时,要了解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危害情况及防护情况;上岗后要遵守操作工程的规程,正确佩戴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注意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及时进行健康体检。企业有义务对工人进行体检;主动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事实上,很多人已经行动起来了。为单位工作了几十年的张某,在患了职业病后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无奈之下将单位告上了法庭。今年1月5日,迎泽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动纠纷案,张某最终获得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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