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种处方药中包括:克拉霉素等100种西药,复方感冒灵片等86种中药,六味安消胶囊等44种民族药及一些原研药和单独定价药。
此次实行最高零售价格限制的239种处方药定价权属江苏省物价局。该局要求,1月15日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包括“药房托管”等其他形式对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房进行管理的医疗机构,可根据2006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的新加价率(额)制定本单位药价,但不可高于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各地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擅自提高。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药品降价事件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