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在厦门务工的农民工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且其子女在厦门市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就读,就可以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参保的农民工子女缴费标准与户籍在本市的未成年人相同,每人每年80元;财政部门对参保的未成年人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