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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卫生局发布预警 饭店做河豚鱼得有省级批准

www.39.net  2007-04-29  大连日报  

    近日大连市早市和集贸市场有人销售河豚鱼,周边城市发生一起因食用河豚鱼导致食物中毒死亡的事件。为此,市卫生局昨日发布食品卫生预警,提醒广大市民:河豚鱼有剧毒,在购买和食用水产品时应注意辨别,不要食用来源不明或不认识的鱼类。同时要求全市各餐饮单位,未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许可,不得加工经营河豚鱼,以确保市民饮食安全。

  发生河豚鱼中毒的常见原因,一是由于厨师或消费者没有辨别能力,误食河豚鱼引起;二是有的人经不住河豚鱼美味的诱惑,自认为会加工处理好河豚鱼。河豚毒素毒性稳定,加热和盐腌均不能破坏其毒素。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物。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虽然我市有河豚鱼养殖单位,但河豚鱼加工、经营尚未开禁,未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经营河豚鱼。市民如发现餐饮单位和商贩有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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