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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院“天书”处方已悄然退场 患者称方便

www.39.net  2007-05-09  东方今报  

    5月1日,省卫生厅推出的《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新《办法》要求处方按纸的颜色分出用途;处方书写规范、清晰;处方上必须使用药品的通用名;处方剂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医院采购同一通用名药品,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昨天是黄金周节后上班第一天,记者走访了省会几家医院和社区服务站,发现大医院执行新《办法》情况较好,个别社区服务站处方书写还不合规范,对禁开“大处方”、同一品种药不能超过两种的规定,医院和患者都有些意见。

    ●方便告别“天书”处方 患者喊舒坦

    新《办法》要求:处方上不再出现“感冒通”、“白加黑”之类的药品商品名,必须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这个中文通用名;处方按用途不同分为白、淡黄、淡绿、淡红四种颜色;书写处方字迹清晰,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实施情况:昨天上午,在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赵女士为刚做完腋臭切除术的女儿拿药,处方上写着“头孢唑啉钠、粉针、3g”等字样,“头孢唑啉钠”就是通用名。

    正在门诊大厅排队为1岁的儿子拿药的关先生也很有感慨,拿着处方对记者说:“你看,写得多清楚。二花10g、连翘6g,用法:水煎口服,分两次服。就是外行人也能看懂,方便呀!”

    在省人民医院的急诊室,记者看到桌子上摆着淡黄色和粉红色两种颜色的处方。护士长介绍,医院从2005年开始,处方就按纸的颜色分类了。“这次实行新规,对我们来说变化不太大”。普通处方为白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这些都分得很清楚。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经八路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称自己嗓子有些干,一位40岁左右的医务人员拿手电筒照了一下记者的喉咙说:“发炎了,有些上火。”随后,她开出一张处方。这张处方上共写有两种药:罗红霉素和牛黄解毒片。处方上的字迹清晰可认,但开“罗红霉素”时,她问:“你要片还是要胶囊?”得知记者要“片”,她随手在处方上把“胶囊”二字画去,写上“片”,没有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更改日期。

    ●影响 医院小有损失 药店或能得利

    新《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

    实施情况:“患者选择余地小了,如果觉得这两种药都没有药房便宜,肯定会到药房拿药。”一位医院负责人说,这对医院来说,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不过,这招可以从根源上杜绝医药代表在医院的促销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行为。也能督促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患者就医。“两个剂型可能满足不了临床的实际需求。”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药学部临床药学室主任周鹏举例,以前抗菌药物一般都有六七种,但既然规定了,医院也会根据价格、质量、厂家、医保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进哪种药,没有被选中的药,医院用完现存的,可能就不再进了,这还需要使用相关药品的患者理解。

    人民路一家大药房的工作人员说,郑州市实行“同城同价”后,一模一样的药价钱相差无几,所以这种情况并没有因为这次新《办法》的实施明显多起来。纬二路一家药房的经营者表示,患者拿着处方到药店买药,“这是好事,我们绝对支持”。

    ●难处 外地病人发愁拿不到“大处方”

    新《办法》要求: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医院有权利要求儿科用药只能在本医院拿药。

    实施情况:“不少病人都是外地来的,他们有时候要求开10天的药,还有要1个月的,现在哪个医生还敢这么做?”一位省级医院的医生说,这条规定医院早就要求了,遇到过不少对此不满的患者。“刚刚确实接到一个这样的电话,病人家属反映处方剂量太小,不方便。”省卫生厅医政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但不许开‘大处方’,其实是对病人负责,因为病情不断变化,用药也要随之调整。”“我们医院目前只是建议家长最好在医院拿药。”周鹏说,医生会根据孩子的总体情况给予用药指导,但处方开给家长后,家长去哪儿拿的药,医院并不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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