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医资格 私开诊所医死人抛尸荒野

www.39.net  2007-08-22    

  来自安徽阜南县的农民庞某,今年40岁,虽无行医资格,但却在广州花都区狮岭镇金狮一街私开诊所,为他人“号脉看病”,其间将一名患者“医死”。为逃避责任,庞某竟伙同他人,将患者遗体抛到荒郊野外。庞某被花都公安机关网上追捕,后在安徽被阜南县龙王派出所干警抓获。

  记者昨日从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对无证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后抛尸野外的庞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罚金。庞某不服,日前提起了上诉。

  不人道 医死人抛尸不报警

  法院查明,今年40岁的庞某是安徽阜南县的农民。2002年7月份开始,庞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及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花都狮岭镇金狮一街擅自开设诊所。

  2004年7月26日,庞某为前来看病的朱某诊治,并为其静脉滴注输液。次日早上,朱某因感到不适再次到庞某诊所求诊,庞某直接为其静脉滴注氯化钾等液体。因急性循环衰竭,朱某死在庞某的诊所内。随后,庞某伙同一名男子(另案处理)将朱某的遗体抛弃到狮岭镇前进村前进大石场附近山坡的草丛后逃匿。7月27日中午1时许,公安人员发现了男尸,遂立案侦查。2006年9月14日,庞某被安徽阜南县龙王派出所干警抓获。

  经对朱某遗体检验,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法医作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结论为:朱某符合药物过敏性休克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朱某的死亡也作出《文证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为:朱某符合急性循环衰竭死亡。循环衰竭原因除过敏性休克外,不排除因静脉输氯化钾导致心跳骤停。

  朱某妻子说,2004年7月22日晚7时,朱某步行到她工作单位找她,并和她一直聊到晚上11时。她叫朱某在单位宿舍过夜,朱某说厂里有事要加班,宿舍也太吵,便走路回自己的工厂,之后一直没有见到朱某。

  2006年9月14日,阜南县龙王派出所干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了被花都公安机关上网追逃的庞某,遂将其抓获,并带到派出所审查。庞某说,他此次回家看完母亲便准备投案自首,并掏出一份悔过书。狮岭派出所于9月19日将庞某带回狮岭派出所审查。庞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 :

  两岁脑瘫儿向医院索赔200万 医院不认司法鉴定

  新政时期:制药业上演仿制药品暗战

  中国国际医学发展论坛及产业展介绍

(实习编辑 许欢)

 

一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