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严重滑坡

www.39.net  2007-05-11  《瞭望》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的职业病防治就处在一种滑坡的状态中。如果不尽快扭转这种局面,10年后我们就该尝苦果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说。
  

      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就在这一年,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箱包加工企业发生农民工苯中毒事件,5人死亡、12人患病。“白沟事件”震惊全国,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批示彻查。
  

      2003年,在福建仙游东湖村打工的数十名贵州农民工,被发现患有严重矽肺病。
  

     “东湖事件”被温家宝总理批示公开通报。
   

       2004年,广东惠州两家电池生产企业接受检测的1021名职工中,177人镉超标,2人镉中毒,被确诊为职业病。广东“镉增高”事件受到舆论关注。
  

      2006年,重庆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某车间4名职工患肺癌死亡。“致癌车间”的报道不胫而走。
  

     “这些典型事件恰恰反映出我国职业病防治处在一个滑坡和动荡的阶段。”李涛说。


  在这些重大事件的背后,是庞大职业病患者群体的健康损失。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7万余例,其中仅尘肺病已累计死亡14万多例;1991年至2006年累计发生中毒38412例,其他职业病21708例。


  苏志的判断是:“目前的职业病报告不能反映职业病发病的实际情况。”


  李涛解释说:“我国现在职业健康检查的覆盖率很低,职业病监测信息体系尚不健全,因此,现有数据可能大大低于实际患病人数。而开展大规模职业病普查的难度很大。”


  一个被广泛引用的数据是,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总人数超过2亿。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约1亿,还有留在乡镇企业从事工业劳动的1亿多农村劳动力。


  苏志认为,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


  他同时提示,我国各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0%以上,吸纳了大量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因此,职业病危害突出反映在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据卫生部于上世纪90年代组织的乡镇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调查结果,83%的乡镇工业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34%的乡镇企业劳动者接触尘、毒等有害作业,职业病患病率4.37%,可疑职业病患病率达11.41%。


  让苏志忧心忡忡的还有,我国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2/3,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2015年后我国将面临劳动力人口严重短缺。“如果不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不充分保护劳动力人群的健康,国家的劳动力资源就难以可持续发展,这将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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