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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总不明白,我干嘛这么较劲,非要给我们之间的关系下个定义,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好好的吗?但是对我来说并不一样。要是你不再爱你的太太了,你会和她离婚;不爱你的女朋友了,你会和她分手;而我,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不会知道,可能就突然没有你的消息了--对情人是不必有解释有交代的,人家是有始有终,我却不知道那个“终”在哪里。
如果你是不想结婚,这个我能理解,大部分离婚男士都有婚姻恐惧症。可我绝对不是那种“结婚狂”,根本不会去纠缠着某个男人非嫁不可。不就是做个女朋友吗,至于这么可怕?
正给你写信时,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她和一个追慕她的男孩儿上床后,那个男孩儿竟然提出做情人--“我还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了呢!”她在电话那头对我咆哮。突然间,我觉得可笑,这个世界的男人怎么了,都怕找个“女朋友”。过去男女之间发生了关系,女的对男的说,从此我就是你的人了,非你不嫁,于是演出一场场逃婚和逼婚的闹剧。现代的女人很洒脱,已经放过男人一码,但是男人竟然得寸进尺--连男朋友都不想做了。究竟是女人太让步,还是男人太自私,抑或女人太信赖男人的责任心--上床并不不代表着婚姻,甚至不代表爱情。
也许有一个女朋友太麻烦,而一夜情又太危险,情人的关系刚刚好,既可以享受快乐,又没有承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男人们进退自如,而女人们唯有指望男人对自己的一点感情--可实际上,男人的感情又是最指望不上的。
有时我很愤怒,我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朋友,也不是一定非要和你在一起不可。就算你把我当作“一夜情”我也认了,可你起码给我个名分呀。跟你吵吧,又不是我的风格,更何况人家古代女人争夺的名分好歹是个“老婆”。我争取的名分是什么--女朋友吗?
真是又好笑又好气。
我们该怎么办?
小膨
最想问的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我想离开你,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说“我们分手”吧,可既然连你的女朋友都不算,何谈“分手”二字,或者我该抱着铺盖卷儿悄悄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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