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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 天书处方难辨认
齐女士最近听说有位专家治疗妇科病很有一套,特地排了几个钟头的号让专家给自己调理一下。拿到处方后齐女士想,自己的问题也不是几服药就能解决的,到医院药房抓药处方就会被收了,到时还得重新排队,不如到外面药店抓药。令齐女士意外的是,其中几味药附近好几家药店的工作人员都不能辨认,齐女士只有又回到医院请医生解释。
药店工作人员说,除了这种字迹难辨的处方外,有的医生还会用拉丁文书写处方,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药师才能看懂。
现在《处方管理办法》对这些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医院:处方外流冲击不小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昆明市各大医院对处方的管理是这样的:在门诊看病的患者,看完病可自主决定是在医院药房买药,还是在街头药房买药,医院对患者在哪儿买药既不禁止也不鼓励,医生开的处方也完全由患者处理;对于住院患者,为防止在用药上出现意外,医生开的处方不经患者手,全由医院负责管理,治疗时所用的药品也全部由医院提供,只有极特殊的药品,医院才会允许患者去外面药店购买。
而对于新规定,部分医院表示也很无奈。省红会医院的有关人士介绍,这些规定将使医院的处方外流十分普遍,给医院确实带来不小的压力。“由于医院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药品的加成收入,所以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院的收入,并且影响正常运转。”
分家:“托管药房”成模式
一溜儿摆成4排的各种非处方药品,赫然入目,随时可供顾客挑选;完全按GSP标准要求分类陈列的处方药品,井然有序,药师再不用担心“鱼目混珠”。另外,病人在“简易门诊”处开处方后随时可以到就近的药房窗口查询药价……这是2004年4月1日起在云南邮电医院药房出现的变化,从那时起,云南邮电医院关闭医院药房,全权交由健之佳药房托管。这也是云南医药的第一次真正“分家”。
无独有偶,早在2003年初,一部分社区医院便将自己医院内的药房,“半托”给东骏大药房管理,由东骏大药房按医院要求实施药品进货,而之后的资金结算,也以东骏的标准执行,管理人员除了东骏派驻的工作人员外,医院方再派代表管理,在这样的模式下,参与“托管”的医院药房,“至少降下了10%的药价”。
“让专门从事药品经营的药企来担当医院药房的‘管家’,完全是在倡导一种新型的各司其职的专业化的管理体制。”健之佳医药管理部的杨经理说,他们在医院药房产权和药房职工人事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邮电医院将药房委托给健之佳管理,健之佳则需保证邮电医院的临床用药供应,并将药房的药品收入按比例返还邮电医院。病人拿着处方,可到医院内的健之佳药房购药,也可以到其他地方购药,而在健之佳管理下的医院药房,“所有药品价格与门市价格相同”。
杨经理介绍,从“健之佳”入驻云南邮电医院这几年的情况看,运作效果已显现:一是药房人员直喊“比以前忙多了”;
二是病患者反映药房人员的服务态度明显不一样;三是可供病患者挑选的药品品种、数量增多了;四是医院的医生也主动到“健之佳”药房查看相关药品信息资源,为患者诊断、开方的余地大了。“最重要的是,医院药房药价的下调,让患者真正得到实惠,部分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猜想:托管能否复制
根据参与到这一模式的医院与药品零售商的说法,当初对医药分家进行如此尝试,不仅仅是希望能解决“以药养医”的现状,更希望借这一模式,杜绝医院处方随意外流,创造一种双赢模式。目前新规定即将执行,患者将可以“名正言顺”地拿着医院处方到外边拿药,那“托管模式”是否能在其他医院复制?这一模式是否真正有效?
针对“托管模式”,省红会医院的医生却并不赞同。一名医生透露,以前针对处方外流现象,留住处方的办法是尽量选择市场上少见甚至是见不着的药,让处方无处可“跑”。新特药、进口药和合资药这3类药符合这个条件,医生在处方上常用进口药代替国产药,用新特药代替普通药。同时,由于政府为了弥补对医院投入不足,允许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加价15%作为医院的收入,而这3类药品定价虚高,给医生回扣多,给医院带来的利润大,因此备受青睐,占到医院用药的一半以上。
而对多数药店来说,新特药、进口药、合资药这3类药是“稀客”。原因一是这些药品价格高,且其中大部分要求现款购买,只有建立完善的采购系统,且流动资金充足的药店才进得起这些药。二是由于价格昂贵,这些药不好卖,挫伤药店经营该药的积极性。
除了新特药、进口药、合资药会给药品零售商带来“麻烦”外,医院自制的一些医院制剂,也会给“托管药房”带来隐患。“既然医药分家,那肯定得把药房全权托管给零售商,医院就相当于没了药房,然而很多大医院都有自己的制剂室,做一些临床用药在本院出售,这些自制剂没有批号,不上市流通,普通零售商根本进不到,这类药又由谁来管理?说到底,药房也不可能完全托管出去!”
此外,很多医生也对医药分家产生怀疑。在邮电医院,一名医生坦言,把原来属于医院的药房交由别人来管,总体而言,利大于弊。虽说断了原先医院给医生实行的阶梯式“药品总量奖励”相挂钩的部分“收入”,但毕竟这是医药体制改革大势所趋。但他也提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些医生在突然失去了每月或多或少的“药品提成”后,能不能安下心来为病人负责诊疗,会不会出现“敷衍”病人的现象?
“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从表面上看方便实惠,但患者在用药上就存在安全隐患。”有医生表示,一方面是有些药店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就给患者开了处方药,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另一方面,即使患者拿着处方去药店买药,在剂型等方面,药店的销售人员可能会把握不准,从而影响患者的治疗进度。相比之下,正规医院的医生对本医院药剂科的药比较了解,对于患者的用药量掌握得更好,所以,患者应尽量在医院买药,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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