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GSFA是这样定义的:无论其是否具有营养价值,其本身通常不作为食品,或也不作为食品中常见配料的物质。在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原因是出于生产、加工、制造、包装、装相运输或贮藏等食品的技术(包括感官)要求,或者期望它或其副产品(间接或直接)正常地成为食品的一个成分,否则就会改变食品的特性这种情形。该术语不包括污染物,或为了保持或提高营养质量而添加的物质。
我国的食品卫生法第五十四条(1995年10月30日)是这样定义的,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二、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一)、按来源的不同可分:
1、天然食品添加剂:以动植物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的原料经提取所得天然物。
2、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通过化学手段,使元素和化合物通过化学手段所得的物质。
目前使用的多数为化学合成的。
(二)、按用途不同可分成很多种类
我国的GB 12493-1990《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代码》将食品添加剂分为(1)酸度调节剂(2)抗生态剂(3)消泡剂(4)抗氧剂(5)漂白剂(6)膨松剂(7)胶糖基础剂(8)着色剂(9)护色剂(10)乳化剂(11)酶制剂(12)增味剂(13)面粉处理剂(14)被膜剂(15)水分保持剂(16)营养强化剂(17)防腐剂(18)稳定和凝固剂(19)甜味剂(20)增稠剂(21)其他。没有把香料包括在内。GB 2760-1996有包括香料57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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