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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在短短几年内,已连续三任院长“栽”在了“院长”的岗位上。三任院长相继“落马”,为我们揭示出医药腐败的种种黑幕以及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
一任院长“吃”工程
1996年初,王朝阳担任渝北区人民医院院长之初,曾以医术精、医德高享誉渝北区,拒收上缴的钱物达十几万元。然而从1999年到2002年,短短三年时间,王朝阳就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医院集资房、高档病房、住院部大楼维修等工程和购买药品中,收受建筑商以及药品推销商好处费7万元。被渝北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二任院长“吃”药品采购
后一任院长李昭国于2003年任渝北区人民医院院长,曾因医术高明被喻为渝北区的“李一刀”,但他也未能摆脱金钱的诱惑,作为区医院药品统一采购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昭国,与各大医药公司的业务员都十分熟悉,利用职权先后收受供药商好处费44000元,价值6500元的物品和付费旅游5340元。
2003年春节期间,李昭国向纪委投案自首,供述了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的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法院一审判处李昭国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三任院长“吃”供应商
在李昭国被查处后,42岁的张斌成为渝北区人民医院院长。他采取了压缩药品供销公司,重新确定药品供应商的措施,从而为他的滚滚财源打开了门户。上任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收受他人贿赂4.1万元。
今年7月30日,因张斌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渝北区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前“腐”后继背后的“潜规则”
这三任院长都曾是医术精湛、口碑好的“名医”,第三位院长张斌还是卫生部门的“重点培养对象”,为何都前“腐”后继,以身试法呢?
卫生部门的人士指出,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公开化才能从根本上遏止医药腐败现象,消除药品商行贿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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