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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保健药品2004年起禁止上市(中医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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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年12月10日
本报讯 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国对中药保健品的整顿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到目前为止,已撤销了1959个中药保健药品的批准文号,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加快审评工作,对符合标准的中药保健药品,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没有完成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保健药品,在2002年12月1日以前仍可继续生产,2004年1月1日以后,所有中药保健药品将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来源:《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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