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2005 >> 热点新闻图片 >> 正文
专家提醒警惕"摇头丸"危害
  来源:39健康网  时间:2005.02.16

  专家告诫:"摇头丸"对人和社会的危害性绝不次于海洛因,对此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觉。

  摇头丸是"冰毒"的一种衍生物,俗称蓝精灵,其化学名称为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滥用这种毒品能麻痹和破坏人体神经系统,并极易产生成瘾性,使人的行为失控,服用过量可致人死亡。联合国禁毒署和我国的禁毒机构都将其列入了违禁毒品名单。

  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刘志民介绍说,"摇头丸"对人体身心的损害是十分严重和多方面的。人在滥用后会产生各种急性的和长期的药物中毒反应,如各种幻觉、兴奋过度后由心脑血管破裂引起的各种猝死和各种心血管、脑血管疾病,造成不可逆的神经损害,导致精神障碍并形成分裂性精神病和引起自杀倾向等。

  蔡志基教授补充说,"摇头丸"对社会的危害更是十分严重的,如果长期滥用后极易出现无端的脾气狂躁和愤怒,并产生暴力倾向,诱发诸如杀人、抢劫、打架斗殴及强奸等恶性暴力案件的发生,从而对正常社会秩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

  北京市公安局缉毒处处长陶晶介绍说,近些年来,作为毒品新品种"摇头丸"一流入我国,就迅速波及到了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而且在近一两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各类毒品案件中,吸贩"摇头丸"的案件更是呈势头猛增的趋势。仅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公安机关从1995年至今,共破获吸贩"摇头丸"案件100起,仅今年1至5月就占了74起。

  陶晶说,在我国有关法律中规定,贩卖、吸食苯丙胺类毒品"摇头丸"及提供贩吸场所的行为,与贩吸海洛因等其他毒品一样都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今后,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对贩卖、吸食"摇头丸"及为贩吸者提供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最终要让毒品远离人们的生活,远离社会。

    


    【专家热线】 【进入论坛】 【网上投稿】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武汉发现3例因吃摇头丸致精神疾病的典型个例 (2005.06.23)
  • 摇头丸带走19岁花季少女 (2005.02.16)
  • 摇头丸可能的健康伤害 (2005.02.16)
  • 摇头丸 (2005.02.16)
  • 研究发现摇头丸会损害记忆力 (2005.02.16)
  • 摇头丸,是快乐还是伤害 (2003.11.26)
  • “摇臀丸”“摇脚丸”登陆香港 (2003.11.26)
  • 佛山侦破特大制毒案 (2003.11.26)
  • 五种职业 五种“胃病” (2005.08.10)
  • 工作压力大易导致胃病 (2005.08.10)
  • 奇闻医事
    医药新知
    药品信息
    急救手册
    自诊自疗
    一周热点回顾
    论坛推荐
    特别专题推荐
    健康快车
    用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