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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安乐死”合法化
http://www.39.net     时间:2003年11月21日
  荷兰一院(即上院)10日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一项“安乐死”法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去年11月28日,荷兰二院(即下院)已经以104票赞成、4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项法案。

  该法案规定,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考虑成熟后,应自愿提出结束生命的书面请求,主治医生则应向患者详细陈述实际病情和后果预测,并由另一名医生协助诊断和确诊,最后才能实施“安乐死”。法案还规定,实施“安乐死”的手段必须是医学方法。

  荷兰90%以上的民众对“安乐死”持支持态度,政府多年来也一直对此持宽容态度。荷兰在20年前就已开始“安乐死”的实践,目前主要使用两种方法,一是医生发给病人终止生命的药物,由病人自己服用;二是由医生使用药物协助病人结束生命。1999年,荷兰有统计的“安乐死”病例达2216例。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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